民革简介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截至2022年6月底,民革在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组织,有党员15.8万余人。民革历任主席为李济深、何香凝、朱蕴山、王昆仑、屈武、朱学范、李沛瑶、何鲁丽、周铁农、万鄂湘,现任主席为郑建邦。
民革由原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所创建。于1948年1月1日在香港成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革同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共同战斗,为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民革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成员,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实现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革适应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要求,实现了工作重心的转移,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为加强海峡两岸沟通与交流,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作出了新的贡献。
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多党合作事业,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强调推动多党合作展现新气象、思想共识取得新提高、履职尽责展现新作为,为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本党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积极履行职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2022年12月,民革召开了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实事求是地回顾了过去5年的主要工作,全面客观地总结了中共十八大以来民革全党在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加强自身建设实践中的基本经验,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了民革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修正案)》。大会号召,民革全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在民革新一届中央委员会的带领下,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精神,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谱写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民革由原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所创建。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于1911年领导辛亥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创建了共和国。孙中山 先生逝世以后,中国国民党内的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坚持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继 续参加民族民主革命,并为促进国共第二次合作,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国民党各派爱国民主力量逐步发展和联合,于1948年 1月1日成立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本党同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共同战斗,为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以后,本党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成员,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发展爱国统一战线,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和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本党适应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要求,实现了工作中心的转移,开创了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促 进祖国和平统一作出了新的贡献。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革的历史经验,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 线和基本纲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这是必须遵循的政治准则。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本党在现阶段的政治纲领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坚持爱国主义和 社会主义,遵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通过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 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实行民主监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 平和促进共同发展的历史任务;为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把我国建 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本党的基本职能。在履行基本职能的过程中,本党坚持以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 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标准;努力加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动员和鼓励党员与所联系人士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各 自岗位上努力工作,作出成绩。同时积极参与各级组织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以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合力。本党代表与反映党员及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 求,积极协调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本党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工作重点,拥护“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赞同通过和平谈判,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坚定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反对任 何旨在制造台湾独立和分裂祖国的企图和行动;赞同和推动台湾海峡两岸加强经贸合作和各方面的交流,重视以孙中山爱国思想为纽带,团结海内外所联系人士,为 祖国统一大业而努力。
本党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重要地 位,以坚持共产党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为原则,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员政治素 质,增强组织活力,巩固党内团结,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把本党建设成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本党贯彻民主集中制, 坚持群众路线,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本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范围内,享有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内部事务,开展各项活动。
本党履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承担政协章程所规定的义务。本党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