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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民主党派机关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民主党派各市委机关共有行政编制24名,在职在岗人员24人,离退休人员9人,合计23人。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79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5万元。上年结余198.15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6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事务管理553.49万元、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5万元、(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5.11万元、(221)住房保障14.15万元。

     全年总支出750.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9.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6.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05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18.55万元。

    财政预算经费601.5万元,年初预算496.27万元,年中追加预算105.23万元,支出572.34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5.15%。

    收支平衡结余情况:收入799.65万元,支出750.34万元,上年结转198.15万元,本年结余49.31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追加55.91万元,民革抗战老兵慰问专项17.5万元,结余统筹返还17.82万元,其他专项追加14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整体绩效目标

    (1).全年参加市委组织的情况通报活动2次。

    (2).各党派组织本党派成员完成了参政议政任务。

    (3).参加市政协、市委组织的民主监督10次。

    (4).完成了本年度组织发展任务。

    2、产出指标

    (1).政治协商有主要领导参加。2017年8月,中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何俊峰与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暑期谈心。

    二是参政议政。2017年各党派向市委提交调研报告6份,均得到书记或市长批示;向政协提交集体提案12篇。

    三是民主监督。2017年,各党派积极参加市委、政协、人大的民主监督活动;积极与对口联系单位搞好对口联系工作。

    四是组织发展。2017年,各民主党派完成了全年组织发展目标,发展率控制在5%以下。

    3、效益情况

    各项指标在市委、市政府的绩效考核全部合格。

    4、预算决算公开透明

    整体预算决算在市委统战部网站公开。

    5、严控“三公经费”

    2017年“三公经费”招待费12万元,车辆费用42万元,会议费71.8万元(各党派市委会议,主委会议)。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职能,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政治协商。

    (二)绩效评价过程。

    一是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党派联合成立了自评工作小组,由党派财务联审会签组长任组长,财务人员负责落实自评工作。

    二是为检测项目进展与实施效果,根据评价指标对项目的实施结果进行测评,并对项目经费的资金落实、支出、监督、管理的跟踪问效,了解该项目资金使用的过程、结果,判断资金使用是否科学、合理和有效。

    三是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在指标设置中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目标与结果比较、投入与效果比较等方法设置指标体系。通过设置指标的实现值、标准值、权值和权值的记分方法的体系来评价每个指标的最终得分,以最终得分来综合评价项目的绩效,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是征求意见。各党派2017年年底在党内进行了民主测评,广泛征求了意见。

    五是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三、主要绩效及综合评价结果

    民主党派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资金使用效益高。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和追加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资金支付正常;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四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二是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一是保障了各党派调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成功开展了党庆活动。三是圆满完成了各党派换届工作。

    根据民主党派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评价组综合评价,民主党派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为“优 ”。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专项经费使用上存在挤占现象。各党派基层组织因无经费来源,开展活动时经费多由各党派市委报账,因此挤占了一部分其他专项经费。

     五、意见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严格预算编制,做到细化精确,争取一些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中;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应及时与财政部门衔接,调减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调增人员基本支出的预算安排。三是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及时到位,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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